当前位置:首页 - 甘肃会计 - 最新动态 - 甘肃省财会监督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印发实施

甘肃省财会监督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印发实施

来源:甘肃省财政厅      发布人:学林网      发稿日期:2023-11-15

为落实中办、国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》和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甘肃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》有关要求,近日,甘肃省财会监督工作协调小组(以下简称“协调小组”)印发《甘肃省财会监督工作考核评价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考评办法》),明确从2024年开始,每年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财会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考评,充分发挥考评督促作用,推动财会监督工作有效落实。


一是着眼全面覆盖,分级组织考评。《考评办法》明确,在协调小组领导下,对各市(州)、兰州新区、省直部门、省属事业单位、省属国有企业财会监督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考核评价,省财政厅牵头对市(州)、兰州新区、省直部门进行考评,各市(州)对所辖县(市、区)和部门(单位)、各省直部门对归口管理省属事业单位、省政府国资委对省属国有企业分别进行考评。


二是突出工作重点,完善指标设置。《考评办法》区分市(州)及兰州新区、省直部门建立考评指标体系,紧紧围绕财会监督重点内容、核心任务、关键环节,设置队伍建设、制度执行、任务落实、问题整改、责任追究、机制建设6个一级考评指标、若干二级考评指标,总分设置100分,并明确部分重要指标扣分不设下限。


三是优化组织方式,强化结果运用。《考评办法》明确,综合采取资料报送、核实印证、半年通报、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考评,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考评成绩汇总及综合排名通报,并协调省委组织部将考评结果及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市(州)、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,同时明确将对排名靠后的地区、部门进行约谈提醒,推动财会监督工作有效落实。


【版权与免责声明】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学林网,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,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,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。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。